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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建网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24-05-27 16:53

各支部:

   为做好2024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进一步提高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备党员发展工作

   (一)发展预备党员工作

   1.校内师生必须要有两份党校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才能推荐!

   2.各党支部于5月27日前领取政审材料,最晚5月31日前将函调材料开回来。

   3.各党支部按照下达的党员发展预备党员名额确定本学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预审名单,及时填写预审登记表(材料清单中:22项),于52817:00前报送材料,同时领取《中共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委员会基层支部党员教育培养考察登记册》(新版)(注:《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簿》5月备案名单)。

   4.请各党支部于61日17:00前,将本学期预备党员发展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查,预审合格者,发放《入党志愿书》。报送的预审材料(材料清单中:1-22项)。

   5.在学校党委以书面形式通知审查合格后,各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学校党委指派专人进行谈话,党支部审议后,于617日17:00前将材料报党委审批。(材料清单中:24-27项)。

   6.党委审批后,各党支部要在一周之内召开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留存照片、讲话稿等相关材料备查。

   (二)党员转正工作

   1.请各党支部认真梳理本学期要转正的党员名单,及时填写党员转正名单审批表(材料清单中:37项),于528日17:00前报送,经学校党委审核通过后,一周以内领取《中共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薄》。

   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各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根据有关规定,支部大会每次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总数一般不超过8人,党支部认真审议,并及时在617日17:00前将材料报送党委审批。(材料清单中:29-38项)。

   二、工作要求

   (一)从严从实抓好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7〕19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重电信委〔2017〕64号)文件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学校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要管好用好“红岩先锋系统”党建信息平台。未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和红岩先锋系统党建信息平台查不到的相关人员及相应身份,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不能安排参加党校学习,不能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三)从严从实抓好发展党员问题整改工作。各党支部对学校每次反馈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查找问题出现的原因,制定措施及时间表,力行力改,杜绝同样问题重复出现,要从严从实抓好党员发展全过程。

   (四)附件1-2单独下发至钉钉群。所有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钉钉,纸质版需支部负责人签字、盖支部章。

   联系人:李鸿吉;联系电话:49633965

   

     

党委组织部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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