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集体活动安排的通知》,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将党史教育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现结合时政,现将4月份党员组织生活学习主要内容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2021年4月份
二、会议时间:2022年4月8日下午14:30---16:00
三、学习地点:各党支部自行安排
四、参会人员:全体党员
五、学习内容:
1.习近平在审阅中央政治局委员等述职报告时的讲话精神;
2.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3.习近平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 立 7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4.陈敏尔在 3 月 21 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
六、其他说明
1.请组织党员在自学的基础上,围绕学习内容,组织教职工开展交流讨论,并做好讨论交流情况的记录。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学习,做好学习笔记。
2.相关学习资料可在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获取,党委组织部将对学习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3.各支部要做好活动记录和考勤记录,及时报送相关新闻信息;原则上不能更改学习时间,如因故不能按时开展,需提前向组织部报备审批,联系人:李鸿吉,电话49633965。
4.集中学习请注意佩戴党徽。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