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集体活动安排的通知》,第十五周为政治学习,按照学校要求,各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学好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规定书籍,更好地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现将12月份教职工政治学习主要内容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2021年12月1日-31日
二、会议时间:2011年12月3日 14:30-16:00
三、学习地点:各党支部自行安排
四、参会人员:全体教职工
五、学习内容及形式:
(一)会上专题学习
1.《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胜利。
2.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
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4.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党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编稿》、《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指定书籍。
(二)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
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3.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
4.《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45.4.20);
5.《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6.27);
6.习近平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的讲话。
7.各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计划中学习内容。
六、其他说明
1.请组织党员在自学的基础上,围绕学习内容,组织教职工开展交流讨论,并做好讨论交流情况的记录。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学习,做好学习笔记。
2.相关学习资料可在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获取,党委组织部将对学习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3.各支部要做好活动记录和考勤记录,及时报送相关新闻信息;原则上不能更改学习时间,如因故不能按时开展,需提前向组织部报备审批,联系人:李鸿吉,电话49633965。
4.集中学习请注意佩戴党徽。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