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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及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20-05-12 09:50

属各党支部:

   为做好2020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和发展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一)培训对象。本学期计划于5月份举办第11期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党支部推荐的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注意必须要年满18周岁(递交入党申请书时),不满18周岁的取消培训资格;上学期党校培训不合格的学员,原则上不再批准参加本学期党校培训,但在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少数学员,相关支部报经学校党委组织部调查核实情况后,可推荐参加本学期党校培训。

   (二)组织报名。请各党支部按照下达的培训计划(见附件1)将送培学员名册(见附件2)于5月13日前报送。填写学员名册时,各党支部推荐学习组长1名,学习组长电话联系方式、QQ在备注栏注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3)由各党支部学员自行填写,学生返校后,党支部收齐盖章由学习组长统一上交。

   (三)相关说明。受疫情影响,本次党校培训将统一组织线上教学,由学校党校负责教师线上授课,发展对象考试为线上考核,入党积极分子线下考核。

   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

   (一)培训对象。本学期计划于5月份举办第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党支部上报并经学校党委同意的发展对象,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二)课程安排。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

   (三)组织报名。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学校分配党员发展名额(附件1)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学员名册(附件5)于5月13日前报送,《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登记表》(附件6),由各党支部学员自行填写,学生返校后,党支部收齐盖章由负责人统一上交。

   (四)相关要求

   1.没有经过党校集中培训、培训学时不够或者培训不合格的发展对象,均不能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学校党校将通过学员出勤、撰写思想汇报、参加讨论交流、闭卷考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2.各党支部指定1名负责人,负责发展对象的报名及联络等工作,负责人在附件5备注栏注明。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要结合学习培训内容提交一份2000字左右的思想汇报,填写在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登记表上(附件6),由各党支部审阅后上交至组织部。

  三、党员发展工作

   (一)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

   请各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规定,认真做好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工作,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附件7),于5月13日前报送。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工作

   1.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并及时填写发展对象统计表(附件4),于5月13日前报送

   2.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凡是未经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必须接受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三)预备党员发展工作

   1.群团组织推优(相关表格在附件文件夹内)

   (1)推荐对象为各支部党校结业合格的发展对象;

   (2)各学生服务团体及时做好评选工作,并在5月21日12:00前将推优对象上报至学校团委。

   (3)学校团委及时依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对基层群团组织的推优人选进行讨论研究,并在5月22日17:00前将名单上报至党委组织部。

   2.基层党支部组织发展工作

   (1)各党支部按照下达的党员发展名额(见附件1)确定本学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预审名单(包含推优入党的名单),及时填写附件8,于5月26日17:00前报送材料,同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簿》。

   (2)请各党支部于6月1日17:00前,将本学期预备党员发展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查,预审合格者,发放《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对预审合格者进行公示。报送的预审材料有:①《入党申请书》(含家庭情况信息简介);②思想汇报(至少四份);③《中共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登记表》原件;④《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簿》;⑤确定为发展对象前的征求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⑥政审材料;⑦预审名单统计表(附件8);⑧党校结业证书原件;⑨发展对象公示情况意见反馈表(参加校级培训合格后,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模板见附件9);⑩预审请示;⑪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模板见党建网下载专区)。

   (3)在学校党委以书面形式通知审查合格后,各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学校党委指派专人进行谈话,党支部审议后,于6月8日17:00前将材料报党委审批。报送的材料:①《入党志愿书》;②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的记录、票决情况统计表及汇总表(见附件10);③《发展为预备党员公示情况意见反馈表》(见附件9);④组织发展工作情况报告(见附件11);⑤发展为预备党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中表1)。

   (4)党委审批后,各党支部要在两周之内召开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留存照片、讲话稿等相关材料,以备检查。

   3.党员转正工作

   1.请各党支部认真梳理本学期要转正的党员名单,及时填写党员转正情况统计表(附件12表2),于5月13日前报送,经学校党委审核通过后,一周以内领取《中共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薄》。

   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各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根据有关规定,支部大会每次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总数一般不超过8人,党支部认真审议,并及时在会议召开后一周之内将材料报送党委审批。报送的材料:①《入党志愿书》;②《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薄》;③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4份);④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的记录、票决情况统计表及汇总表(见附件10);⑤《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意见反馈表》(见附件9);⑥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⑦组织发展工作情况报告(附件11)。

   四、工作要求

   (一)从严从实抓好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7〕199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重电信委〔2017〕64号)文件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学校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支部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要管好用好“12371”党建信息平台。未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和12371党建信息平台查不到的相关人员及相应身份,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不能安排参加党校学习,不能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三)从严从实抓好发展党员问题整改工作。各党支部对学校每次反馈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查找问题出现的原因,制定措施及时间表,力行力改,杜绝同样问题重复出现,要从严从实抓好党员发展全过程。

   (四)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494856153@qq.com,纸质版需支部负责人签字、盖支部章。

   联系人:李鸿吉;联系电话:49633965

附件1-附件12.rar


                                                               组织部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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